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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hichao 发表于 2008-11-26 22:18

地方政府发债 与 资产证券化

[size=3]前些日子,中央有风声讨论地方政府发债的动议。[/size]
[size=3]实际操作起来应该很不妥,如同交易所刚开张时,各省各部位各条块 分配上市额度一样,落得个市场经济下的计划毒瘤。
到底哪个地方政府可以发债,哪个不可以,或许又生出许多数字和权力寻租。[/size]
[size=3]现时,很多政府机关也贷款,或许这有悖于法理,但是却也是现实。因为现实远比我们要有想象力,这也可以从先前已揭发出来的事实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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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而政府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未必是优质资产,原因有二:[/size]
[size=3]一是,贷款利率极低;[/size]
[size=3]二是评级未必高,占用银行经济资本较高,综合风险收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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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然而,在人家的地头上混饭吃,不贷款给人家,人家就会和你过不去。[/size]

[size=3]不如就做资产证券化吧,既然政府说他的信用好,实力好,不如把这些转移给当地的民众好了。
一来,银行在证券化之前可以给政府提供流动性支持,因为证券化产品未必能够按资金需求到位;
二来,规避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的槛,把地方政府的信用转移到证券化产品的信用上来,由投资者来判断政府的好与坏。
三来,银行可以卸掉一个大包袱,政府对于银行来说,还是一个强势者,没有谈判地位,不如转给民众,让群体的(不是单个的)民众去和地方政府谈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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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这样,一家便宜三家赚,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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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hawk 发表于 2008-11-27 12:52

那倒霉的是谁?

liuzhichao 发表于 2008-11-28 09:12

1、假定政府财政支出有 2块,1块用来偿还贷款,1块是用来吃喝。 如果先吃喝再还
款,那么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如果有办法让政府先还款再吃喝,那么债权人的利
益就得到保障了。那么你说谁吃亏了呢?


2、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做了工作,投资者也做了工作,工作(劳动)本身也是创造财
富的啊!

jiayi6250 发表于 2008-11-29 14:46

地方政府发债的主体,是仅允许省级政府,还是包括最低到县级政府?这个“小”问题后会有一堆大问题。
另外,在现有制度下,是否贷款给地方政府和能否让政府先还款再吃喝其实质是一样的。lz因为担心“在人家的地头上混饭吃,不贷款给人家,人家就会和你过不去。”才选择资产证券化,何以“有办法让政府先还款再吃喝”?

liuzhichao 发表于 2008-11-29 15:36

证券化之前,借贷关系是 “政府—国有银行”,在政府眼中是左口袋与右口袋的问题,能赖则赖。
一般"先吃喝再还钱"


证券化后 借贷关系就是“ 政府—民众”,经济问题变成了政治问题,一般人不敢轻易冒这个政治险的。
就要考虑是"先吃喝再还钱" 还是 "先还钱再吃喝"的 问题了.

[[i] 本帖最后由 liuzhichao 于 2008-11-29 07:49 编辑 [/i]]

tequilash 发表于 2008-12-6 22:42

你要这产品的利率多少? 嘿嘿 老百姓可是容易算账的

222 发表于 2009-2-25 16:16

八错八错八错

emin 发表于 2010-6-29 12:23

各有道理,不能完美,加强监管效率自会提高。

benwoo 发表于 2010-7-18 16:07

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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