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正规融资渠道拓宽
尽管央行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降低了券商进入门槛,但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公司拆借资金不能进入股市。业内人士分析说,此举仅是有助于改善证券公司短期流动性状况,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太大影响。
在原来严格的准入限制下,仅有30多家券商符合同业拆借市场融资条件,并相继获得此项业务资格。而且由于前些年市场行情欠佳,大多数银行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一些证券公司的信用等级,收缩了授信额度,并对资金用途进行严格审查,这直接影响了证券公司对这一渠道的使用频率。另外根据规定,拆借资金余额上限为券商实收资本的80%,因此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的资金数量受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限制。
相比较原来的规定,央行刚刚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明显降低了券商进入拆借市场的要求。根据这项规定,证券公司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同期未出现净资本低于2亿元的情况。同时规定,证券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净资本的80%。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券商进入拆借市场要求有所变动,这可能是考虑到前几年熊市中券商大都亏损累累,直到2005年才出现转机这一当前特殊情况。“虽然进入门槛降低了,但证券公司同业拆借限额为净资本的80%,这使拆借资金与公司实力直接挂钩,避免盲目拆借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过,一位券商的债券交易员表示,最高拆入限额从原来的公司实收资本的80%变为净资本的80%,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在具体交易中,作为主要资金拆出方的商业银行,肯定不会给这么高的额度。
国都证券研究员姚小军分析,目前大多数证券公司都符合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的要求。但由于2005年许多券商出现亏损,目前符合连续两年盈利的证券公司大约有40家左右。不过由于股市自去年开始持续走牛,估计明年这一数目将会大幅提高。(FJ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