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方案评析
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方案评析
一、股权分置方案内容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2股股份和1份行权价为4.50元的存续期为378天的认购权证(权证发行人为宝钢集团)。
二、大股东承诺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承诺:为积极稳妥推进宝钢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宝钢股份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在宝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宝钢股份公司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来增持宝钢股份公司社会公众股。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海宝钢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宝钢股份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宝钢股份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宝钢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63元人民币;自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宝钢股份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宝钢股份公司股份占宝钢股份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67%。但宝钢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增持的宝钢股份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三、新旧方案对比
内容 对比
旧方案 10送1股+2认股权证+5认沽权证;认股权证行权价格4.18,认沽权证行权价格5.12,存续期为12个月,权证类型为欧式。 • 旧方案变相配股现象严重
• 新方案投机性减弱
• 旧方案可能导致股市波动性增加
新方案 10送2.2股1份行权价为4.50元的认购权证
四、简要分析
• 市场存在自动除权现象
股权分置正式解决方案 试点方案通过前一交易日股价 试点方案通过后第一交易日股价
(市场自动除权价) 假定分红派息除权价 差距
三一重工 10送3.5股派3元 23.82 16.61 17.03 -2.47%
金牛能源 10送2.5股 7.44 5.84 5.95 -1.85%
从已经存在的两家公司来看,市场将非流通股东的补偿行为,理解成公司的一次特别股息,市场对此进行了自动除权,市场除权幅度大于特别股息的除权幅度。
三一重工的市场除权价为16.61,比特别股息的除权价17.03要低2.47%;金牛能源的市场除权价为5.84,比特别股息的除权价5.95要低1.85%。
市场对股权分置的反应还是比较激烈的。
如果宝钢股份进行市场自动除权,价格可能要低于4元。
• 变相配售嫌疑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1份行权价为4.50元的存续期为378天的认购权证(权证发行人为宝钢集团);宝钢集团每股净资产高达4.02元,每股经调整净资产3.58元,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让宝钢股份在未来一年大幅上涨,很可能在行权日维持在5元左右,流通股东行权后,股价快速下跌至4.5元附近。如果流通股东行权,宝钢集团可以获得17.45(38.77×0.1×4.5=17.45)亿元的现金。
这种行为与配售的区别在于:配售由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配售的资金流入上市公司;流通股东行使认购权证之后,非流通股东将存量股份依照行权价出售给流通股东,认购资金流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宝钢集团的成本与收益
股权分置的支付:
• 股票8.5294亿股(38.77×0.22=8.5294),假定每股4.5元计算,相当于支付了38.3823(8.5294×4.5=38.3823)亿元的现金
• 认购权证不是现金,实际上由市场买单。
股权分置的收益:
股权分置后的国家股127.8206亿股(136.35-38.77×0.22=127.8206)由净资产4.02元/股计价,变为市场计价,假定4.5元,获得61.35亿元(127.8206×(4.5-4.02)=61.35)的收益。
通过本次资本运作,宝钢集团获得了22.97(61.35-38.38=22.97)亿元的净收入。
宝钢股份2000年上市,当初大股东投入的资产1元/股,现在至少值4.5元,内部收益率高达35%。
[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