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600736)的非国际贸易融资的 银行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授权公司与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民生银行合作开展以因基础设施建设而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因基础设施建设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共计21亿元进行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其中6亿元为买受账款,15亿元为记受账款,保理期限为5年,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项融资业务已经完成,6亿元买受账款资金已全部到账。
苏州高新的年报中有一段银行保理业务的陈述,以前常见的是国际贸易融资的银行保理业务。特别是里面的“买受账款、记受账款”的含义不是很明白;还有苏州高新应收民生银行7亿多元的应收款的产生不是很明白。
各位版友有什么指教?
[ 本帖最后由 liuzhichao 于 2008-4-1 02:1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