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现予以发布,请自200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
2、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二○○八年 月 日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
一、基准计算标准
(一)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3%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二)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应当分别按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固定收益类证券规模的20%、10%计算自营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三)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应当分别按承担包销义务的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承销金额的15%、8%、4%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计算股票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时,证券公司应当自发行项目确定询价区间后,按询价上限计算。
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将交叉期内的各项承销业务分别按照单项业务对应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将上述各项承销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作为该期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在报送月报时,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当月某一时点计算的风险资本准备最大额填报月末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证券公司由于时点差异导致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提供风险控制指标当月持续达标的专项说明。
(四)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分别按专项、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8%、5%、5%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证券公司应当按集合计划面值与管理资产净值孰高原则计算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按管理本金计算专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五)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分别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六)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按以下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1、对控股境内证券业务子公司,按投资规模的9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2、对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其他金融业务子公司,按投资规模的5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3、对控股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等其它子公司,按投资规模的8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4、对境外子公司,按投资规模的5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5、对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分别按每家2000万元、500万元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上述子公司的投资规模,按有关股权投资的账面净值计算。
(七)证券公司应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资本准备。
二、为落实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政策,现阶段我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
A、B、C、D类公司应分别按照上述第一条(一)至(五)项所规定基准计算标准的0.6倍、0.8倍、1倍、2倍计算有关风险资本准备。
各类证券公司应当统一按照上述第一条(六)、(七)项所规定的基准计算标准计算有关风险资本准备。
三、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的,在创新业务试点阶段,应当按照我会规定的较高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在创新业务推广阶段,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可适当降低。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亿元
公司分类级别:
项目 行次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分类计算标准 风险资本准备
A B C D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1、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1
其中:托管客户的交易计算资金总额 2 1.8% 2.4% 3% 6%
2、自营业务风险资本准备注1 3
其中:(1)自营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 4
自营股票业务规模 5 12% 16% 20% 40%
自营股票型基金业务规模 6 12% 16% 20% 40%
自营权证业务规模 7 12% 16% 20% 40%
自营其他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 8 12% 16% 20% 40%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业务规模 9
自营政府债券业务规模 10 6% 8% 10% 20%
自营公司债券业务规模 11 6% 8% 10% 20%
自营债券型基金业务规模 12 6% 8% 10% 20%
自营其他固定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 13 6% 8% 10% 20%
3、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14
其中:股票承销业务规模 15 9% 12% 15% 30%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模注2 16 4.8% 6.4% 8% 16%
政府债券承销业务规模注3 17 2.4% 3.2% 4% 8%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18
其中:集合理财业务规模 19 3% 4% 5% 10%
定向理财业务规模 20 3% 4% 5% 10%
专项理财业务规模 21 4.8% 6.4% 8% 16%
5、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22
其中:融资业务规模 23 6% 8% 10% 20%
融券业务规模 24 6% 8% 10% 20%
6、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 25
其中:对控股境内证券业务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 26 90% 90% 90% 90%
对控股基金、期货等其他金融业务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 27 50% 50% 50% 50%
对其他业务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注4 28 80% 80% 80% 80%
对境外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 29 50% 50% 50% 50%
分公司家数 30 0.2 0.2 0.2 0.2
营业部家数 31 0.05 0.05 0.05 0.05
7、营运风险资本准备 32
其中:上一年度营业费用 33 10% 10% 10% 10%
8、其他风险资本准备 34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金额注5 35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36
附: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注:1、证券公司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纳入权益类证券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2、公司债券是指以公司为主体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
3、政府债券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发行的债券。
4、其他业务子公司目前是指经批准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
5、证券公司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的5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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