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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韶钢、广钢整合框架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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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韶钢、广钢整合框架性思路


宝钢、韶钢、广钢整合框架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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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11 01:31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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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

中新社广州六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揭牌仪式二十八日在广州举行。新组建的广东钢铁集团注册资本为358.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广州市。

  宝钢集团、广东省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在仪式上签订成立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宝钢集团以现金出资286.88亿元人民币,持股80%。广东省国资委和广州市国资委分别以韶钢集团、广钢集团的国有净资产折合71.72亿元人民币出资,合并持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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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各上市公司的公告看,韶钢集团、广钢集团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那么上述以资产出资应该理解为以韶钢集团、广钢集团的全部股权出资。
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应该为
资产方: 现金286.88亿元,长期股权投资(韶钢集团、广钢集团)两项71.72亿元。 负债为0。注册资本358.6亿元。

2、广东省国资委和广州市国资委分别以韶钢集团、广钢集团的国有净资产出资,合并持股20%。 怎么个合并法? 那么需要一个合并的载体。比如2个国资委先成立一个广东钢铁控股,以这个广东钢铁控股来行使这个 合并的20%的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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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的,划拨就行

实际控制人分别是广东省、广州市,可以将股权划拨至一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解决你说的问题。当然,也可以分别将股权划拨到省、市两级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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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是这样。这个环节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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