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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枯木又逢春”——点评ST中西重组型股改方案

[原创]“枯木又逢春”——点评ST中西重组型股改方案

[center]“枯木又逢春”——点评ST中西重组型股改方案[/center]   
   ST中西股改方案是在公司陷入了严重的亏损和资本抵债的状况,面临即将退市的风险的背景下孕育而生的。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做出巨大贡献的情况下,中西药业将通过这次极具创新的重大资产重组型股权分置改革从根本上实现起死回生,真可谓“枯木又逢春”。ST中西的股改方案体现了诸多创新之处,而这些创新之处无一不是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希望和其他股东一起扭转上市公司困境意图的体现:
1.        现金和资产注入
   实实在在的优质医药类经营资产和真金白银现金的注入使ST中西严重资不抵债的局面得到彻底的扭转(股改前每股净资产-2.4232元,通过股改每股净资产增加3.1123元)。
2.        承担债务
   控股股东为了彻底解决ST中西后续经营发展的沉重债务压力,毅然决然地承诺接替其债务,使公司彻底甩清了2.78亿巨额债务的包袱。
3.        法人股东差异化处理
   由于公司是1994年上市的老牌上海本地上市公司,因此存在数量较多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公司的股改方案也因此根据不同法人股东的特殊性进行了差异化处理。其中五家法人股东参与股改中的对价过程,由于大股东独自一人承担了向上市公司注资和承担债务,因此这五家法人股东通过向大股东无偿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作为对价,实际上是对大股东出手拯救上市公司的一种补偿;另外七家公募法人股股东考虑到其当初进入公司时的持股成本较高,因此豁免了其股改中支付对价的义务;另外的三家法人股东由于尚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因此控股股东上药集团从“抓大放小”,保证股改顺利实施的角度出发暂时代为支付对价。
   ST中西的股改方案不但实现了上市公司相关利益主体的多方共赢,而且从行动上体现了国务院转发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意见”(即26条)的精神,必将为成为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标杆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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